在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日益成为全球热议话题的今天,可降解塑料凭借其环保特性逐渐成为市场主流。特别是在一次性餐具和饮品吸管等领域,可降解塑料正以其与传统塑料相仿的性能,展现着替代不可降解塑料的巨大潜力。然而,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可降解塑料需要遵循哪些要求呢?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该政策旨在限制一次性塑料的使用,设定了到2020年、2022年和2025年的具体目标。此举对食品接触材料(FCM)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中包括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及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吸管和餐具。
随着限塑令的实施,可降解塑料逐渐受到关注,成为替代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的“明星”材料。由于其环保特性,可降解塑料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并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可降解塑料是一种能够在自然条件或特定条件下,通过光辐射或土壤中微生物作用,将塑料大分子链段分解为小分子,最终完全降解为对环境无害的物质(如水和二氧化碳)的塑料。根据降解原理,可降解塑料主要分为光降解塑料、破坏性生物降解塑料、全生物降解塑料、可堆肥塑料等。
在GB 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中,已经列出了多种食品接触用可降解塑料材料及其限制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了各类材料的使用温度限制,以及特定成分的残留量要求,如下表格所示:
对于未列入GB 4806.6及其相关公告的可降解塑料材料,如果企业想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途,则需要开展上市前的安全性评估,并向卫健委进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
可降解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的种类和要求需要符合GB 9685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按照GB 4806.7的要求进行合规测试,包括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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