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6日,美国三大政府部门——司法部(DOJ)、商务部产业安全局(BIS)、和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联合发布了关于主动披露潜在违规行为的《三部门执法说明》。随着今年以来,三部门在贸易管制和制裁领域的执法联动日益紧密,企业务必需引起重视。本文深入解析了执法说明的内容,并结合最新的执法案例,探讨美国的贸易管制趋势,为企业提供参考。
《三部门执法说明》并未创设新的机制,但重申了各自的主动披露政策,涵盖了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刑事违法的相关案件。三部门虽采取积极态度,但在适用范围、披露要求等方面略有不同。
(1)NSD的主动披露机制:NSD所负责的案件包括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刑事违法的相关案件。如果公司能够全面如实披露违法行为,并及时适当地采取补救措施,NSD将推定与其达成不起诉协议。
根据NSD执法政策,针对“全面如实披露”、“充分合作”、“及时、适当地采取补救措施”的三大减轻处罚要件,须满足下列条件:
(2)BIS的披露机制:BIS作为出口管制的主要执法机构,鼓励企业就违规行为向其进行主动披露,并着重强调了“双轨”机制以及针对第三方进行主动披露的机制。
(3)美国财政部的披露与奖励机制:相比之下,财政部重申了其在《经济制裁执法指南》下关于主动披露的相关基本要求,并提供了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的反洗钱和制裁违规检举机制。
根据违规情节是否构成重大违规(egregious case),在具体罚金确定上OFAC会按如下逻辑进行判断:
三部门执法说明显示了共同执法和监管的决心。商务部助理部长Matthew Axelrod解释了不同主动披露项目的异同,并宣布了跨部门间合作的成果物。
(1)颠覆性技术打击小组: BIS与司法部共同成立,以调查监管所谓违规向美国对手提供先进技术的行为。
(2)BIS与财政部的合作机制: 包括BIS与OFAC签署的协调与合作协议,以应对出口管制和制裁竞合的违规行为。
(3)重大刑事调查案件的进展: BIS与司法部共同合作的颠覆性打击小组可能也会进一步公布重大刑事调查案件的进展。
在中美贸易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需关注美国执法部门的动向,采取三步走的风险管控方式:事前风险评估、事中动态管控、事后合规审查。如打算进行主动披露,应引入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以防引发中国法下的风险。
在日趋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下,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中所需关注的合规风险和成本逐渐增加。《三部门执法说明》的发布对企业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只有未雨绸缪,才能在复杂的合规环境中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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